石狮法院以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为契机,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,积极延伸司法职能,把巡回办案机制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,下足“巡”功夫,打通司法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,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诉讼服务“送”到群众家门口。石狮法院以“如我在诉”的办案理念,不断延伸司法职能,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,真正做到“群众需要,法官上门”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。
调解力量“下”到基层最前沿。石狮法院祥芝法庭立足辖区特色,与派出所、司法所等部门签订共建协议,充分发挥“庭所联动”优势,根据案件特点,走出法庭,走进“庭所”,联合蚶江镇派出所、司法所共同化解了一起民事赔偿纠纷,以专业化的调解、最优的司法服务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,以实际行动回应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、新期待。
庭审现场“搬”到纠纷所在地。“小物业”牵动“大民生”,石狮法院物业纠纷审判团队按照“示范调解、示范庭审、示范判决”模式调解求效、庭审求简、判决求质,将庭审“搬”到群众身边,现场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,充分发挥个案示范引导作用,让“家门口”的法庭成为一次普法“公开课”,达到“审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良好效果。
胜诉权益“装”到群众口袋里。“民有所呼,我有所应”,石狮法院秉持“如我在执”理念,主动“上门服务”,为腿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发放执行案款服务,用温情破解人民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切实打通兑现胜诉权益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(吴春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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